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
江苏省药材公司第四药店 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审核,以下企业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拟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5 日,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局举报投诉中心 联系电话: 025-84412329
邮 编: 210007 电子邮箱: jubaotousu@njfda.gov.cn
|
序号 |
许可证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事项变更情况 |
|
原内容 |
拟变更内容 |
|
1 |
苏 DA0110047 |
江苏省药材公司第四药店 |
企业名称:江苏省药材公司第四药店 |
企业名称:江苏省医药公司第四药店 |
|
企业负责人:王晓静 |
企业负责人:刘慧娟 |
|
质量负责人:翁里宁 |
质量负责人:陈娟 |
|
仓库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 6 号 |
仓库地址:无 |
特此公示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
二○○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