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为了保证2008年重点任务的完成和提升全局工作水平,经研究确定了2008年度农林业发展10件大事和农林服务10件实事,并明确了相应的责任单位(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对“双十”任务,局里每月将进行重点督查,请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工作,并由牵头单位于每月底之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反馈至办公室。
附件:
《2008年度农林业发展10件大事》
《2008年度农林服务10件实事》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2008年农林业发展10件大事
1、完成农业增加值88.58亿元,增长3%,确保一产为农民增收200元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处(牵头),林业处,林政处,园艺处,农机处,畜牧处,水产处,蔬菜处,农业服务业处,市场信息处
完成时间:12月底
2、推进高效设施农业发展,新增高效农业15万亩,高效渔业5万亩;新增设施农业4万亩;认定10个亩效益3000元以上的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和基地。
责任单位:农业处(牵头),园艺处,蔬菜处,畜牧处,水产处
完成时间:12月底
3、推进绿色南京建设,新增造林面积9万亩以上。
责任单位:林业处
完成时间:4月份
4、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全年接待游客360万人次以上,收入13亿元。办好第四届中国南京·农业嘉年华,进一步扩大在全国的影响。推出金陵农业48景。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业处
完成时间:12月底
5、举办2008年南京-台湾现代农业合作洽谈会 ,争取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挂牌。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业处
完成时间:12月底
6、加快发展畜禽规模化养殖,基本建成10个万头猪场,保证南京地产生猪的市场供应量达到45万头。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处
完成时间:12月底
7、蔬菜、瘦肉精的全国检测,确保前10名,力争前5名;开设质量安全大观园,到社区巡回展示。争取更多的名牌农产品,其中国家级名牌1个,省级名牌5个,市级名牌10个。
责任单位:质量处(牵头),蔬菜处,畜牧处,水产处,园艺处,农业处,执法支队,动监所,兽医站
完成时间:12月底
8、全市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达34%,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全市500亩以上重点茶场约20000亩面积基本实现修剪、采摘、植保和加工环节机械化。
责任单位:农机处(牵头),农机鉴定站
完成时间:12月底
9、推进农村能源建设,组织实施农村清洁能源项目,完成省下达任务,争取建设7000个户用沼气池、15 个秸秆气化项目。
责任单位:质量处
完成时间:12月底
10、局属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增长达到15%以上,制定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工作办法。
责任单位:计财处(牵头),农业服务业处
完成时间:12月底
2008年农林服务10件实事
1、推进耕作制度创新的6个试点单位的建设,总结经验,提出明年示范推广的意见。
责任单位:农业处
完成时间:12月底
2、建立基地科技特派员制度,在种植、蔬菜、园艺、畜牧、水产5个产业中建立6个科技服务组,帮助农业基地推进生产水平的提高。
责任单位:科教处(牵头),农业处,蔬菜处,园艺处,畜牧处,水产处
完成时间:12月底
3、改建南京农业网,突出农业嘉年华、农业大超市和农业老板网三个特色,整体打造南京农业品牌网站。
责任单位:市场信息处(牵头),质量处,农业服务业处
完成时间:6月底
4、开通森林防火卫星监控系统。
责任单位:林政处
完成时间:12月底
5、开展以统防统治为重点的专业植保,在全市试点10个专业化防治示范村,并着手制订“十一五”公共植保体系建设方案。
责任单位:农业处(牵头),农机处,植检站
完成时间:12月底
6、完善5000个大户服务办法,在培育、扶持农业大户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
责任单位:市场信息处
完成时间:12月底
7、实施“农民微笑工程”,创建6个农资放心消费镇(街),协助抓好高淳农资放心消费整体推进县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执法支队(牵头),法规处
完成时间:12月底
8、巩固提高农技农资双连锁,评选10个标兵店。
责任单位:农业技术推广站(牵头),法规处
完成时间:12月底
9、开展 “农业十大王”评选活动。
责任单位:综合处(牵头),办公室
完成时间:12月底
10、出台行政效能监察办法,提高全局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和干部素质。
责任单位:监察室
完成时间:12月底
(南京市农林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