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政协召开十二届一次常委会议,审议十二届市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及有关人事安排。
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决定十二届市政协设置提案委员会、文史(学习)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城市建设)委员会、教卫文体委员会、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会议经过协商,任命了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根据秘书长的提名,任命了十二届市政协副秘书长。
市政协主席缪合林指出,本次常委会议标志着十二届市政协常委会正式开始履行职能,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发挥表率作用;要发扬奉献精神,积极主动参与政协工作;要发扬民主作风,体现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特点和优势;要团结合作,协心同力,扎实工作,把本届市政协常委会建设成一个和谐融洽、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整体。
市政协副主席徐立新、朱晓进、俞明、殷云飞、刘建、王建华、邹建平,秘书长陈五一出席会议。
来源:南京日报